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其他 > 七界传说之瑾瑜 > 第五十三章 第一次“宫斗”——失败

等他走远了,常瑾瑜才去打水洗漱。用一楼桌上的水果填肚子。外面不能去,万一遇到剑无尘咋办?

越怕什么就会来什么。常瑾瑜填完肚子,准备入定,剑无尘就带着叶心仪来了。

剑无尘一身白衣,身形修长健美,就是那双眼睛似乎有点往上看,给人感觉不怎么好。叶心仪还是一身鹅黄衣衫,同色披帛,身姿曼妙,神情威严。

俊男美女,确实挺配的。常瑾瑜一边欣赏美人的颜值,一边思索对策。

“你为何在这?想做什么?”剑无尘大声质问。

“啊哈……这个……”常瑾瑜眼珠转呀转,对着剑无尘就是一发糖衣炮弹,“剑盟主你真是越来越俊俏了呀!”

剑无尘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说啥呢?说自己本来就很好看?

就在他想着怎样接话的时候,常瑾瑜开始狂吹他的颜值:“剑盟主你一表人才、风流倜傥、英俊潇洒、风度翩翩、貌似潘安、鹤骨松姿,如同芝兰玉树,让人如沐春风呀!”

叶心仪怔住。

“停!”剑无尘伸手制止常瑾瑜说下去,可是常瑾瑜的糖衣炮弹又飞过来:

“剑盟主说话字正腔圆,娓娓动听,声音抑扬顿挫、似水如歌,恍如玉石之声,好似余音绕梁,让人三月不知肉味呀!”

叶心仪身上的鸡皮疙瘩全起来了。

常瑾瑜这夸的,剑无尘都开始怀疑自己的声音是不是真的很好听了。他也就怀疑了一下,立刻警觉起来:“你这邪魔外道,还有什么话要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道理他懂。

叶心仪也沉着脸盯着常瑾瑜。

“天大的冤枉!我只是给白宗主讲故事还债而已,不是邪魔外道啊!再说,我师傅跟天剑客可是很熟的,跟他很熟,难道是坏蛋吗?”

“如此说来,是天剑客前辈带你来的了?”叶心仪问。

常瑾瑜猛点头。

剑无尘冷哼一声:“你和你师傅公然跟九天虚无界作对,现在还在这花言巧语!当我是三岁小孩?”

“我没有,三岁小孩不长你这样子。你看上去比我大,有二十四、五吧。”常瑾瑜练练摆手,“确实是天剑客前辈带我来的。”

剑无尘铁青着脸,就要手掐剑诀,常瑾瑜心里一凛,正在这时,救星的声音来了:

“无尘,她确实是我带来的。”

“前辈。”“师祖。”叶心仪和剑无尘连忙上前见礼。

常瑾瑜松了一口气,对慕容剑秋道:“我跟他们说是你带我来的,他们不信,你可得帮我解释清楚。”

“师祖,”剑无尘指着常瑾瑜道,“她和她师傅前天还在跟联盟作对!”

三双眼睛齐齐看着慕容剑秋。慕容剑秋解释:“星辉对于诛杀陆云的原委并不知情,那天之后我也告诉他了。因此他让小常跟着我,为联盟出一份力。”

听上去,似乎里面还有隐情?剑无尘把这口气吞到肚子里,对慕容剑秋道:“既然师祖这么说,这次就算了。师祖,我们的人已经查到虎王行踪,我准备现在就去,这一次一定能击败他们!”说到这里,剑无尘信心满满。

天剑客点点头,严肃地提醒:“切记不要莽撞。”

剑无尘点头称是,又道:“师祖,目前联盟缺人,既然您说她也加入了联盟,此次可否让她跟我一起去?”

常瑾瑜眼见话题又转回自己身上,自己对妖域啥的并不熟,忙道:“我没有经验,修为也不高,去了也是拖后腿。还是先留在这里吧?”

剑无尘忙道:“师祖,妖物修为有高有低,我和心仪以及三派高手对付虎王,六院掌教和弟子们要对付虎王身边的人,无暇分身对付修为低的妖物,我看她也有元化之境,修为不算很低,对付那些修为低的妖物刚刚好,所以我才让她一起去。”

常瑾瑜心里咯噔一下,剑无尘有理有据,无法反驳。她偷瞄慕容剑秋,后者果然沉吟一下便同意了剑无尘的要求。

这下没法拒绝了。

慕容剑秋瞧常瑾瑜愁眉苦脸的样子,便道:“你们先去,我等下过去看看。”

剑无尘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和叶心仪退了出去。

常瑾瑜只得跟在他们身后。不一会儿来到非常大的房子前,门屏上的匾额写着“受禧阁”。她看到易园有三人也在,只是她不认识。

剑无尘率先走进去,叶心仪和常瑾瑜一前一后走进去。里面的人看到末尾的常瑾瑜,都很诧异。

剑无尘和叶心仪坐好后,才向大家提了一句:“这位常瑾瑜,她的师傅是师祖的朋友,值此用人之际,便让她来联盟出一份力。”

常瑾瑜尴尬地笑笑,站在原地,一副乖宝宝模样。

主位的剑无尘又道:“今天打虎王,她也会跟我们一起去。我的安排是让她和易园一起。”

常瑾瑜张嘴指着自己。

剑无尘情急智生:“易园还收普通弟子学习四书五经,我看你读书不多,和他们一起,还能请教一些读书做人的道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