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仙侠 > 修仙:从御兽开始,建立长生仙族 > 第328章 通明灵猴的请求

莫约半日后,林新从卧床起身,穿上一袭青袍。

秦昭月的院落位于紫霄山西侧,环境清幽。

当林新推开院门时,只见一袭白衣的秦昭月正坐在石桌旁,怀中抱着熟睡的林凡。

“夫君。“

秦昭月微微抬头,眼中闪过一丝惊喜,但很快又恢复平静。

林新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短短数月不见,秦昭月的气质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原本温婉可人的她,如今眉宇间多了几分愁眉。

“听说你开始闭关修炼了?“

林新在她对面坐下,轻声问道。

秦昭月低头看着怀中的孩子,轻声道:“嗯...我想...尽快提升实力,好帮上夫君的忙。“

“不必勉强自己,有我和红叶在,你们只需按部就班修炼即可。“

林新伸手轻抚她的脸颊,微笑着说道。

“可是...“

秦昭月咬了咬嘴唇,轻叹道:“如今姜国局势动荡,我不想永远做那个需要被保护的人。“

“红叶姐姐已经是金丹初期,暮雪姐姐也即将成为二阶丹师,而我...”

“昭月,你不必为此忧心,不是还有我在么”

林新轻轻握住她的手,安慰着说道。

“夫君...我...“

闻言,秦昭月身子微微一颤,眼中顿时泛起泪光...

...

莫约半日后。

林新从卧床起身,整理好衣袍,转身看向床榻上脸颊仍带着些许红晕的秦昭月。

“夫君这是要去哪?不在妾身这儿多待几日么?”

秦昭月在床上撑起身子,红儿锦被滑落,露出半截雪白香肩。

但林新此刻却是没功夫欣赏这些,只是温声道:

“这几日紫霄山护山大阵的修复到了关键阶段,我得去看看金云真人那边进展如何。“

“好吧,夫君且去忙,妾身也该去教导凡儿读书了。”

秦昭月心情有些低落,不过还是勉强露出了个笑容...

“嗯。”

林新点头,俯身在她额头轻吻一下,这才转身离去。

临出门前,又回身看了一眼秦昭月,正色道:

“对了,我让通明灵猴准备了些春灵丹,晚些时候会送来,你冲击筑基中期时若遇到瓶颈,不妨服用一颗。”

...

离开秦昭月的院落,林新并未直接前往阵眼处,而是先绕道去了趟位于紫霄山后山的炼丹坊。

此刻,炼丹坊内灯火通明。

通明灵猴身着灰袍,正在教导着几只同族的小猴学习炼丹之术。

见林新到来,立刻将手中丹书收起,快步的迎了上来。

“主人!您要的'春灵丹'已经炼制好了,需不需要现在给主母们送过去!“

说完,通明灵猴从袖口掏出了三瓶丹药,放在递到林新手中,供其检查。

林新接过玉瓶,神识一扫。

每个瓶中皆是十二颗龙眼大小的丹药散发着淡淡清香。

这是通明灵猴以自己独门丹术,彻底改良的丹方,对未陷入天之厄的筑基修士,突破小境界有着些许裨益。

“嗯,你做得不错,给暮雪昭月她们送过去吧。“林新满意的点了点头。

“主人放心,老猴这就去办。”

通明灵猴挥了挥手,当即就有一只同族小猴,前来毕恭毕敬的接过春灵丹。

随后与之沟通了一番后,同族小猴很快便会意,将丹药小心藏好后,离开了炼丹坊...

做完这些,通明灵猴眼中顿时闪过一丝奇异的光芒。

“主人,能否给老猴我在找一些同族小猴过来...”

“嗯?我上次让林虎去白源仙城给你弄了七只还不够?”

林新微微愣神。

如今这炼丹坊里,总共有八只通明灵猴,除去被自己契约的通明以外,剩下的基本上都是放养状态。

不过有着通明在,自己倒是无需担忧,毕竟同族之中可是实力为尊。

更别说如今通明早已开慧,当个族群的领头人,带领这群小猴还是绰绰有余的。

“嘿嘿,主人难道没有发现,上次林虎带回来的没有女猴么...”

通明灵猴挠了挠头,悻悻的说道。

听闻此言,林新嘴角顿时抽搐了几下...

“好,此事我会叫林虎去做的,不过你可别给我偷懒,这些小猴尽快给我培养成材...”

“这是自然,这是自然,主人您就放一万个心吧...”

听到林新答应自己的请求,通明灵猴的猴脸顿时笑的比太阳还灿烂。

接着便在林新的注视下,接着给刚加入紫霄山的小猴们继续授课,传授丹艺...

...

离开炼丹坊,正欲去找李金云。

却见远处,紫霄山的天空一道金光掠过。

林虎庞大的身躯轰然落在灵兽园外不远处,化为妖形真身大步走来:“主人,某家回来了!“

“你去十万大山了?”

林新在林虎身上扫视了一遍,注意到林虎了爪子上沾染的些许灰霭之气。

林虎闻言,铜铃般的眼睛顿时闪过一丝慌乱。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