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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猫 > 历史 > 正史比野史还野,李世民崩溃 > 第342章 秦律中的见义勇为,也被现代采纳了。

终于说到这个问题了!

天幕下,大秦,大汉,大唐,大宋,大清等各个时空的皇帝,大臣们都焦急的等待着结果。

有人是第1次听说秦朝律法中,有如此让人匪夷所思的规定。

有人是早就知道,就等着看博主如何站队。

如果博主说对了,他们会认同博主也算是个有良心的人。

如果博主说错了,那他们就准备撸起袖子开骂了。

比如此刻的魏征,朱熹,以及很多儒家人。

就连贾谊也是攥紧了拳头,要给博主上一课。

但很多人却以另外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比如周穆王,周宣王,晋文侯姬仇,虽然他们不知道后世的秦朝,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可他们去坚定的认为,秦朝这么规定,一定是对的!

对,是一定!

因为他们从骨子里就不相信儒家史官,反着看就对了。

陈勇见到了这个问题,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这一天还是要来临,那么他就要揭开秦律中隐藏的最大的秘密了。

陈勇喝了一口蜜雪冰城,感觉全身通透后,手指轻点,把自己制作好的视频给发了出去。

天幕中,出现了一行触目惊心的字。

【秦律中的确规定,秦国百姓必须见义勇为,如果不见义勇为,轻则会被判罚两套铠甲,重则可能会被判定为跟盗贼属于同伙。】

【因此,一些只是看了这条法律条文的人,就开始疯狂脑补,对着秦朝律法横加指责,认为这种律法祸国殃民,不合时宜,强迫老百姓,替国家缉捕盗贼,属于是权利和义务的极端失衡。】

【并用此条律法,来证明秦朝法律之严苛,秦朝法律之残酷,秦朝对百姓剥削之严重。】

【但我想要说一句,你如果结合了秦朝当时的所有制度之后,你就会发现,这条法律规定,完全正确!】

【它符合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甚至,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也跟秦朝的规定一模一样!】

【所以,秦朝法律并没有错,不但没有错,反而后世所有的法律条文,都会以这条为蓝本!】

【更让你无法接受的事,不光是东方法律体系是这样,西方法律体系也是这样!】

【因此,秦朝律法并不严苛,你觉得他严苛,是因为你根本就不懂法学!】

【在不懂法学的同时,你也不懂历史学!】

【秦始皇没有错,秦律也没有错,仅仅凭借这叫律法,根本就无法论断秦律严苛!】

(什么?你弄啥嘞。)

(博主,你又想要击碎我的世界观吗?)

(你竟然说秦律没错,而且现代法律体系也是这么干的?你以为我是三岁小孩吗?我4岁了呀!)

(我需要静静,我不知道博主说的对还是不对,但是博主竟然敢这么说,那只能说明一点,博主肯定知道了我们不知道的东西。)

(法学我不清楚,但历史学,我想在座的各位99.99%的人,他都不如博主。)

(我就知道秦朝律法的这个规定没错,他肯定要搭配秦朝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使用的,有人就喜欢把一些规定单独拎出来说事,却不知道,单把一个现象拎出来,而不讲述一下这个现象所产生的背景,会让人感觉到啼笑皆非!)

(这不就是视频剪辑最常用的套路吗?)

(比如说我们的方便面销量下跌,有一些搞笑的人,竟然觉得我们吃不起泡面了,当时我听到这种言论,我差点把我的假牙都笑掉了。)

(还有咱们的榨菜上市了,有一些歪嘴竟然说,咱们穷的只配吃榨菜了。)

(所以博主人家说的没错,脱离了文化社会背景,只分析现象,根本就分析不出个什么机会。)

(我是秦朝粉丝,我感觉到太幸福了,终于有人出来辟谣了,而且还是博主这种级别的。)

(坐等博主给我迷人的老祖宗正名!)

(正名个屁,如果博主能说的让我信服,我直接吃奥利给,他就是胡说呀,现代法律体系怎么可能会有这种规定呢?谁家好人规定人必须见义勇为了?)

.......

大汉,

贾谊双目血红,他是完全没有想到,有人颠倒黑白能到这种地步。

“我就不相信,秦朝的规定,人必须要见义勇为,不见义勇为就是有罪,这还能够有道理?”

“这有什么道理?”

“还给我扯什么后世的法律体系,也是照这个进行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后世子孙能不知道吗?”

“你们说对不对?”

贾谊扭头问陈平,周勃,张苍等人。

周勃表示:别问我,我啥都不知道!

陈平冷哼一声,淡淡的吐出了几个字:“蠢货!”

张苍则是叹了口气,对着大殿中的法家之人拱手说:

“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出了这种孽徒,不但自己学艺不精,还要出来丢人现眼,我张仓早就把他开出了法家学派,以后他就是儒家的狗了,他说的话跟咱法家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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