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古典架空 > 风雪夜一尸两命,重生后我母仪天下 > 第262章 感情的逃兵!自此两清

林棠棠听到此话,心中一愣。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南笙郡主说,长公主的弟弟绝嗣了?

长公主年纪最大,所有皇子都是她的弟弟。

如果真的按照南笙郡主所说的,岂不是所有皇子都绝嗣了?

可,现在所有的皇子除了秦墨安,其他人都已经有了孩子。

除了三皇子没有儿子,其他皇子都生了儿子。

按理说,绝嗣这个词语跟他们搭不上边。

南笙郡主临死前拼尽全力所说的话,难道是假的,是想故意混淆她的视线?

林棠棠一时没有想明白。

她望着地上温度渐失的南笙郡主,摇了摇头。

南笙郡主若是能够预料到自己是今日的结局,还会心心念念想要复仇吗?

可惜,她口中的那对玉镯,没办法见到了。

她与秦墨安都不相信长公主会利用玉镯害人,可是按照南笙郡主所说,她们确实是在这玉镯里面发现了毒药。

如果真有毒药,会是谁放的呢?

林棠棠让侍卫将南笙郡主的尸体抬下去。

她从袖子中拿出一封信。

那时乌塔王子临走时写给秦墨安的。

上面的大致内容为:若是乌玉公主自食其果,便请秦墨安代为处置,日后命人来报信即可。西境国不会追究任何责任。

林棠棠拖着疲惫的身子离开房间,回到了东宫。

香雪急忙迎了上来,给她拿了干净的帕子净手。

李嬷嬷也端了一直温在小灶上的红参鸡汤前来。

“姑娘,累着了吧,先喝点参汤补补气。”

林棠棠接过碗,不热不冷的温度刚刚好,肉与汤的配比也是按照她的口味来的。

香气扑鼻。

“殿下今夜可有回来?”

林棠棠有些饿了,但是没有立马喝下参汤,先问了秦墨安的状况。

“殿下不是跟姑娘一起进宫了吗?”

李嬷嬷问道,“老奴并未见到殿下的身影。”

天色已经快亮起来了。

林棠棠眉心凝重,南笙郡主说的‘阴阳相隔’,萦绕在心间。

“香雪,你有两件事情要去做。”

林棠棠沉吟道,“第一件事,去复盘先皇后陵墓上蓝色火焰的善后工作,尾巴是否都扫干净了。”

当时为了反击攻讦长公主的流言蜚语,她想出来了以“玄学对玄学”的办法,并得到秦墨安的认可,打得南笙郡主他们措手不及;

先皇后陵墓上的蓝色火焰,是磷粉燃烧,因为控制了剂量,磷粉只会在局部地方燃烧,不会对陵墓造成伤害;

而地上出现的那一排字,则是在地上用一些特殊的会反光的粉末写了几个字,当磷粉燃烧时产生的火光,会折射出那些字迹,而且这种粉末的效力不长,最终会被空气分解与稀释。

现在南笙郡主虽然死了,但五皇子与德妃仍逍遥法外,难保他们反应过来,不会再去先皇后陵墓那边查看。

即便使用的这些材料很难留下痕迹,但仍要确保万无一失。

“姑娘,放心,奴婢这就派人再去查看。”香雪应下。

“第二件事,安排暗卫去宫门口等着,若是殿下有重要消息,我们可以第一时间知道,争取到更多的时间。”

香雪当即便退下安排人去了。

“嬷嬷,第三件事需要请嬷嬷出面了。”

林棠棠转头看向李嬷嬷,“请嬷嬷去一趟李国公府,替我确认几样信息。”

她在李嬷嬷耳边轻声说了几句。

李嬷嬷点头,当即放好盅汤,走进了夜色之中。

林棠棠唤来东松,让他将南笙郡主能查探到的行程整理好,她要从中寻找线索。

又让他去查询小山箭弩的来源。

那日问话小山后,她去查了小翠的身世与他弟弟上学一事,确实都对得上,有一个人暗中跟小翠做了交易。

她也命人去查了小山,发现小山是一个孤儿,十年前跟在长公主身边。

没想到,一个跟了长公主十年的丫头,居然是德妃与五皇子的人。

若是长公主醒来后得知此消息,只怕又要难过一阵子了。

她将一切都安排妥当,将红参鸡汤放到食盒里,去了仲大夫的医馆。

殿下正在宫中,形势不明;

她在宫外,要将一切都安置妥当,守护好他的亲人,不让他分心。

在仲大夫医馆。

长公主忽然呼吸急促,面色发紫。

像是被什么扼住喉咙一样,难受极了。

南立惊得大喊,“仲大夫!”

另一道声音自背后响起,“她这是肺疾又犯了,找仲大夫来了也没用。”

南立猛然回头。

看见一人身着袈裟,面上不悲不喜地站在门口。

是慧圆。

外面那些侍卫功夫不低,慧圆居然能够无声无息地潜入。

若不是自己在屋内,只怕他已经进来了。

“是你!你来做什么?”南立想起此前长公主跳崖一事,手放到佩剑上,将长公主紧紧护在身后。

防备极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