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古典架空 > 挖我金丹给女主?全宗进我人皇幡 > 第163章 地渊盟禁地(3)

“现在怎么办?”

沉默了一会儿,大长老焦急的皱了皱眉:“平安还在外面,如果我们不能及时出去的话......”

迦婴道:“先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出去。”

为确保安全,众人没有分散而是一起行事,但奇怪的是这个地方并非阵法,也找不到阵眼。

段铁凌尝试攻击周围的石壁。

但无论他怎么攻击,那石壁都未曾伤到分毫。

裴絮突然道:“要不要攻击结界试试?”

“不行!”

宫杨直接拒绝:“大祭司在通道外面布置阵法,显然就是阻止后人步她的后尘,我们若是贸然攻击结界.....”

“那不然困死在这吗?”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众人的神色都开始变得焦躁不安起来,最终迦婴叹了一口气,决定攻击结界。

迦婴上前。

雪鳞春秋笔入手的刹那,她屈指弹过笔杆,整支笔瞬间被锐利的金之法则缠绕,化作一柄凝光成形的长剑。

与此同时,身后众人迅速结印,掌心腾起各色灵力光团,如溪流归海般注入迦婴体内。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攻击落到结界之上,泛起一阵涟漪。

可饶是有金之法则的加成,随着磅礴的灵气不断涌入其中,却犹如蜉蝣撼树,无法撼动结界分毫。

过了几息时间,只在结界表面留下了一些浅显的痕迹。

迦婴眼中掠过一丝讶异。

看来布下这方结界的存在绝非等闲之辈,这等手笔显然不止出自一位高阶修士之手,更何况结界隐匿得如此精妙……

这层层叠叠的禁制深处,究竟封印着怎样的秘密?

宫杨道:“城主,不然咱们还是先停下,再想想别的办法?”

毕竟破不开结界,这样耗下去也不是办法。

迦婴沉眸颔首:"我数三二一,届时一同收手。"

“三 ——”

“二 ——”

“一......嗯?”

众人依令收束灵力的刹那,周遭结界骤然发出沉雷般的嗡鸣。

一股沛然吸力自境界中喷涌而出,顺着收回灵力的轨迹倒卷而上!

众人只觉丹田内灵力如开闸之水般逆流,经脉被一股黏腻的吸力拽得生疼,将他们周身散逸的灵力凝成实质锁链,死死捆在原地。

“不好!”

迦婴面色一变:“收不回来了!”

“我也收不回来了!”

裴絮惊惶低吼:“这鬼东西邪性得很!若强行抽离灵力,怕是不等挣脱便要被吸成干尸!”

话音未落,众人脸色霎时阴沉如水。

脑海中不约而同浮现出结界外大祭司的尸身:肌肤干瘪如枯树皮,周身却不见外伤。

此刻想来,那诡异的死状分明是被某种力量榨干了全身精元!

迦婴眼里迸发厉色。

“事到如今,只能强行破除结界了。”

否则,他们也会步了大祭司的后尘。

段铁凌沉喝道:“莫要留力!唯有破釜沉舟方有生路,拖延下去必成枯骨!”

众人目露决绝之色。

迦婴额心寒光骤绽,蛰伏于血肉之下的冰魄轰然浮现,瞬间将四肢百骸的灵力催至沸点。

“趁现在!”

众人见状纷纷祭出压箱底的手段,法器共鸣之声震得大地嗡鸣,以锐不可当的气势攻向结界!

刺目白光自结界核心轰然炸开。

光潮中霎时涌出更为强大的吸力,疯狂汲取他们体内的灵力。

最前方迦婴的面容瞬间苍白如纸,喉间溢出闷哼,可灌入结界的灵力非但没减弱,反而更加汹涌。

众人灵力交融之际,金之法则凝练出丈许长的剑身。

庚金锐气撕裂空气爆鸣不止,剑刃流转着寒星般的金属光泽,直刺结界光壁处。

法则剑刃刚触光壁,那股吸力便顺着剑身倒卷。

交击处的光壁满是迸溅火星,一道寸许深的剑痕缓缓绽开,可裂痕还未完全绽开,便被结界吞噬,剑刃也碎成光点。

“不好!”

大长老大呼道:“我的灵力......我坚持不住了!”

众人猛然回头,呼吸一滞。

大长老布满皱纹的脸庞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凹陷,他本就旧伤未愈、大限将至,如今这个过程被加速了。

裴絮眼眶通红:“大长老!”

“裴絮,裴絮啊.....”

大长老努力瞪大了浑浊的眼睛。

他呼吸沉重的交代道:“我们这些老家伙都没了,你要.....你要将,我们的传承继续,继续传承下去.....”

“梳理地脉的功法,万不可失传啊!”

“那是,我族立足的根本......务必,务必叫孩子们学会,还有平安,他,他......”

大长老悲痛的说:“他天赋异禀,一定要好好教导.....”

小白鼠骤然回头看向结界 。

它眼里满是恍然之色:“地脉,梳理地脉......对,对!地脉!”

“主人,我想到办法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