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其他 > 斗破诸天:吾乃萧玄 > 第三百三十一章 沉香救母,开天神斧

……

“沉香你的意见呢?”

“就三个月,不过菩萨,沉香该如何行事?”

观音菩萨:“盘古开天辟地时,留下一把神斧开天斧。

只要寻找到此斧,劈开华山,救出三圣母,不在话下。”

“菩萨,华山被王母的乾坤钵罩住,而且开天斧能够劈开华山吗?”

“天地都能劈开,小小一个华山算的了什么?”

“菩萨,那沉香就准备走了。

三太子,牛大叔,你们在这里盯着杨戬,免得他中途捣乱。

丁香,八太子,你们跟着我一起去,好吗?

对了菩萨,发现中途捣乱者,如何算?”

“娘娘,你认为呢?”

“人多手杂,出千在所难免,这样,被抓到证据,就算输了,如何?”

“好,就依娘娘所言。”

“菩萨,那沉香告辞……”

沉香等人走后,两道身影突然浮现在凌霄宝殿上空。

“震惊三界的大热闹,不看可惜了!”

“切,你这爱看热闹的毛病,得改改!”

随即降落,石永恒道:“散修永恒,见过陛下,娘娘,见过菩萨!”

“散修柳神见过陛下,娘娘,菩萨!”

“是……是你?”

四大天王见到石永恒,面色大变,此人不可力敌,一道瞳光,就使得他们四人重创啊。

玉帝皱了皱眉,随后舒展,笑道:“想不到三界,还有两位这样的得道真人。

两位认为菩萨与娘娘的赌局如何?”

石永恒笑道:“天意即众生意,这就要看陛下与娘娘了。

陛下与娘娘如果有信心,在自己的治理下,三界安康,众生拥戴,民意在身,那就必胜。

如果说,众生都反对旧天条,渴望新天条出世,那娘娘必败!”

“哈哈,这玉帝王母,哪还有什么民意在身?

他们的臣子,都有不少反对,有的还敢怒不敢言。

只有杨戬,顽固不化,冥顽不灵。

如此看来,我们必胜!”哪吒闻言,顿时哈哈大笑。

玉帝,王母面色漆黑,虽然不想承认,但对他们阳奉阴违的神仙,的确不少。

“砰……”

碰撞声,兵器交戈声传来,却是孙悟空和小玉在交战。

观音怒道:“住手!孽障,当年你爹娘动了吃唐僧肉的念头才被击杀,难道你还要执迷不悟不成?”

“父母之仇,不共戴天。”

“如此是说来,唐三藏的父母生下他,就是为了给你父母吃的?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哼,孙悟空,我还会再找你报仇的。”

看着小玉要回到二郎神身后,猪八戒赶紧阻止:“小玉,你怎么能够是非不分,帮助二郎神助纣为虐?”

“不关你的事。”

“陛下,娘娘,有菩萨在此,相信牛魔王,孙悟空等人不敢乱来。

小神这就去有点事。”

“好,杨戬,你去吧……”

孙悟空:“嘿嘿,杨戬,你是去阻止沉香吧?

别忘记了,要是被抓到证据,可是被判为赌约输的一方。”

在沉香寻找开天神斧过程中,两方可谓是手段尽出。

而沉香也在昆仑雪山,寻找到了开天神斧,并且通过了三关考验,却拿不动开天神斧,与丁香合力那起时,顿时昆仑雪山震动。

突然,杨戬的出现,八太子,丁香,刘沉香都大惊失色。

“二郎神。”

杨戬:“呵呵,沉香,恭喜你,通过了冷漠之神一关,拥有了博爱之心。

也恭喜你通过了权利之神一关,并没有登上玉帝宝座,企图利用博爱之心,造福三界,否则只会造成更大的灾难。

还要恭喜你通过了死亡之神一关,自我牺牲,博爱众生。”

“什么?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沉香大惊。

“沉香,看来你还是没明白雪神说的话,何为智慧。

对了,神斧要轻拿轻放,否则山崩地裂。”

“你会那么好心?”

“所谓的智慧,并不是你自己的智慧,而是神斧需要智慧。”

“神斧需要智慧?没明白!”

“你不需要明白!”

杨戬拿出三尖两面刃,直接向着沉香攻击而去,可惜沉香此时自顾不暇,哪里有反抗之力?

眼看沉香就要死在三尖两面刃之下,丁香挺身而出,直接被刺了个对穿。

“丁香……”

此时,八太子敖春,除了梅山老大之外的梅山兄弟出现,围攻杨戬。

边打边退,哪咤,牛魔王,孙悟空,猪八戒,红孩儿等人先后到来。

没多久,杨戬被重创,又与赶来的沉香单打独斗,再次伤上加伤。

“主人,这都什么时候了,沉香已经得到开天神斧,劈开华山,轻而易举,您已经……”

哮天犬挡住了敖春的攻击后,道。

杨戬无奈,道:“代价太大了,大到我无以背负,无以偿还,唯有一死,才能解脱。”

说着,将哮天犬直接送走,敖春的再次攻击,被小玉抵挡,最后一次攻击,被一位红衣女子挡住,正是东海四公主。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