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武侠 > 医馆大夫的我加入了锦衣卫 > 第308章 无本万利的买卖,只存在于大明律上。

“你那个表哥很穷么?”

听完了杨妇的自述,柳若馨忍不住开口问道。

“谁说的?”

杨妇闻言,却是不满的横了柳若馨一眼,随后脸上露出憧憬的表情,双手十指相扣,捧在胸前:“表哥他这些年发迹了,穿金戴银,出手阔绰,还说以后要带我去西城的大宅子去住......”

听到她这话,对大宅子这几个字最为敏感的杨宇轩愣了一下,忍不住开口问道。

“你确定是西城的大宅子?”

他在东厂攒了十几年的钱,到现在都不敢说在西城买大宅子,那什么表哥离开也就五六年吧?

不是,凭什么啊!?

“那是当然......表哥他亲自带我去看的房子,然后交接房契、地契。”

杨妇有些小得意。

她虽然恋爱脑,但是也不傻。

要是表哥真的灰头土脸的回来,想要让她包养,那她是万万不会答应害死杨老实这个经济来源的。

最多就私下里在一起......享受一些平日里享受不到的快乐。

但是,表哥这些年的变化,着实是让她有些惊讶。

变帅变威猛了不说。

金银财物更是不知凡几。

随随便便拿出来的,就是一千两的金票。

也正因如此,她才毅然决然的答应了表哥,毒害杨老实,然后和他在一起。

毕竟一边是年轻力壮、长相英俊、青梅竹马且已经发迹了的表哥,另一边是人老矮挫的三寸丁。

杨妇虽然算不上良禽,但如此简单的选择题,她还是会做的。

“可是他为什么就看上你了呢?”

“你什么意思?!”

听到柳若馨话中有话,杨妇瞬间暴走,宛如一头择人而噬的母狮子,就要朝柳若馨扑来。

柳若馨自然是不怕,别说是一个杨妇。

就是再加上十个八个,也不够她一只手打得。

然而,她还没有动手。

公案后的府尹却坐不住了。

开什么玩笑。

那位尚且不知道什么身份的存在还在呢,要是让这人在公堂上、在他的眼皮子底下闹了事,他这府尹还做不做了?

当即大手一挥,厉声喝道:“公堂之上,岂容你这贱妇放肆!来人啊,给本府把她按住。”

“是!”

手持水火棍的衙役闻言,也是动了起来。

只见两名距离杨妇最近的衙役,左右各一棍拍在了她的膝盖上,杨妇吃痛,站立不稳,直接向前摔倒下去,随后水火棍交叉,锁住她的脖颈。

“我的意思你难道还不明白么......人家都那么有钱了,凭什么会看上你啊?”

毫不在意杨妇那满是杀意的目光,柳若馨自顾自的继续说道。

声音中满是疑惑不解。

要是她那个什么表哥重情重义也就罢了。

但问题是那个什么表哥,当初在得知杨妇怀孕后,可是很不负责任的就跑了。

这样的人过了四五年,发迹了回来,还能想着杨妇?

诚然,杨妇的颜值不低,但却也没有高到那种让一个男人相别四五年还念念不忘的地步。

而且,同样让她在意的一个点。

能够随随便便在西城买一处大宅子......这份财力可不是普通人应该具备的。

杨宇轩身为候补当头尚且办不到,她那个什么表哥出去五六年就办到了?

杨妇也说了她表哥是这几年发迹了,也就是说,当初那个男人在不负责任的离开后,身上多半是没什么金银财物的。

众所周知,想要做生意,就少不了本钱。

无本万利的买卖,只存在于大明律上。

府尹显然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一拍惊堂木,喝问道:

“杨妇,老实交代,那奸夫此时所在何处?”

“我......”

杨妇支支吾吾,不愿开口。

见状,府尹也没什么耐性。

直接从一旁的签筒中取出两根筹子,作势就要往地上丢。

一旁的苏木见了,笑着看向了队伍末尾的赵布祝。

“赵兄,接下来你可有眼福了。”

“啊?”

赵布祝显然还没有反应过来。

不知道苏木口中的‘眼福’从何而来。

苏木见他这副懵逼的模样,却是有些无奈的笑了。

这家伙究竟是怎么考中秀才的。

“大明律规定,凡通奸者,无夫奸杖八十,有夫奸杖九十。”

“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受刑。”

见赵布祝仍然有些没反应过来,苏木一拍脑门,继续解释道:“简单来说就是脱了衣服打屁股。”

“哦......啊!”

赵布祝这才反应过来,目光扫向了一旁被按住的杨妇。

虽然因为挣扎的关系,发丝有些凌乱,但总体来说,还是个婀娜多姿,肤白貌美的妇人。

一想到接下来能见到美人受刑。

莫名的,赵布祝咽了口口水。

“咕噜——”

“不,我不要,不要!”

杨妇注意到赵布祝色眯眯的眼神,也是彻底慌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