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仙侠 > 吞天仙根 > 第1118章 获仙家傀儡术,两名诡异面具修士出现

金翼仙王微微一滞。

她没想到杨澈竟然拒绝了!

这大大出乎金翼仙王的意料。

这下有些难办啊,金翼仙王心底涌上一丝苦涩。

眼前这青年,拥有的气运和资质,若能担下她所托,是有极大希望实现的。

其实她当年飞升仙界之时,又何尝不是跟眼前这青年一样的想法?

奈何,仙界的残酷现实给了她狠狠一棒,以致她在仙界闯荡了一番之后,发现没有强大的靠山,在仙界根本寸步难行。

仙界大到没有边界,强大势力多如恒河尘沙,数之不尽。

纵然她机缘巧合之下,修到了仙王之境,但放眼整个仙界,区区仙王又算得了什么?

从人界与灵界飞升至仙界后,修炼至‘仙王境’的太少太少了。

而要想修炼到更高的境界,获得更多的‘自由’,仅靠个人之力实在太过艰难。

她见过太多从人界、灵界进入仙界之修,即使成为仙人,但在强大势力面前,仍旧活得如蝼蚁。

而‘大会元之劫’的到来,更是让她们这些飞升仙人毫无地位可言。

算时间,仙界‘大会元之劫’的尾劫,应该也要来了。

到时,人、灵两界飞升仙界之修,恐怕极有可能全部陨落。

金翼仙王想到自己当年收到传讯,便马上带着金仙与真仙,破开异通道下界,拼成重伤垂死,也要保住人、灵两界,纵然是为了香火的延续,也存了一些私念,但此时想来,心有一丝悲戚。

见金翼仙王脸上忽然浮现哀伤之色,杨澈马上拱手道:

“金翼前辈,话说回来,你之所托实在太过重大,难度也不小。而我仙道修为不过区区合体中期而已,就算进阶大乘,离进入仙界那一天也是虚无缥缈,所以你之所托,晚辈实在无法应下。”

金翼仙王恢复了平静神色,轻叹了一口气,抛给了杨澈一枚玉简:

“先别急着拒绝,你先看看这玉简上所载,若你改变了主意,可随时按玉简上所指位置来找我。”

金翼仙王的身体这时已经变得黯淡了一些。

她知道自己这一缕残魂分出的魂识无法停留太久,言罢,没再多说什么,身体渐渐化为金色光点,消失无影。

杨澈这时忽感四周光芒涌来将他包裹,而后一阵轻微的头晕目眩之后,发现回到了那处峰巅之上。

刚才的一切,如梦似幻,感觉有些不太真实。

杨澈掌心一动,那枚金翼仙王所给的玉简出现在了手中。

盘膝而坐,杨澈握着玉简,神识探入其中。

玉简中的信息非常庞大,足足花了一刻多钟,他才将这枚玉简中的信息读完。

读完之后,杨澈大受震撼,对仙界的想象几乎完全被颠覆。

若真是这样的仙界,飞升成仙除了得到近乎无限的寿元外,又有何意义?

玉简上所载,太过繁杂,几乎全是杨澈未接触过的信息,六星古神与古魔的传承记忆中也没有,所以他无法确定到底是真是假,脸上露出阴晴不定的沉思之色……

半日后,杨澈神色复杂地起身,将红色石碑收进了眉心空间。

他也毫无意外地被红雾包裹,传送回了白玉柱所在之处。

司徒犁等天骄依旧在碎石之路上艰难前行。

这时杨澈忽然收到了有琴月凝的传讯,当即跃下白玉柱穿过禁制,离开了此地。

辨认了一下方位,迅速朝有琴月凝所在的阁楼飞去。

很快,找到了那处阁楼,杨澈闪身而入。

“杨澈,这里。”

有琴月凝朝杨澈挥手。

此女穿着得体的墨绿长裙,傲人身材被衬托的更加一览无遗。

她本就生得白皙貌美,肌肤娇嫩水灵,此时墨绿长裙在身,将她映衬得更加端庄出众。

这些年,杨澈感应到了有琴月凝的气质变化及心性上的越加成熟,与当年他在古灵山之时,确实大不相同。

因当年‘葬火境’**过患难,所以每每见到有琴月凝,杨澈也觉亲近。

尤其这些年,杨澈清晰记得,有琴月凝数次在重要场合之下,完全没有任何畏惧地坚定站在他一方替他说话。

正思忖着,有琴月凝已经指着阁楼正中石台上漂浮的光团,说道:

“杨澈,我已得到提示,这里面极有可能是炼制傀儡的仙家傀儡术或制作仙符的制符之术,对你的作用比我大,你来取。”

有琴月凝如水的双眸略带激动之意。

杨澈知晓了有琴月凝的意思,当下也不迟疑,将手伸进光团之中,很快取出了一枚特殊玉简。

此玉简颜色青灰,透着古朴。

握住玉简,杨澈神识一扫,目中顿时闪过一丝喜色。

“不错,是制作傀儡的仙家傀儡术,对我确实有大用。”

杨澈一边说着,一边对有琴月凝表示了感谢,随即又疑惑道:

“对了,你是如何提前知晓这玉简是炼制傀儡之术或制作仙符之术的呢?”

有琴月凝指了指进入阁楼时的禁制,轻声道: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