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古典架空 > 没有主母的第三天,全府疯了 > 第226章 微臣冤枉

太子满腔怒火,他骤然喊了这么一嗓子,且用一种吃人的目光看着裴止。

一时间,众人的目光全都落在裴止身上。

就连陛下也不例外。

陛下双眸微眯,他定睛看着裴止,眼神晦暗莫测。

莫不是太子此番逼宫,当真与裴止有关?

文武百官心里皆起了疑惑。

众目睽睽之下,裴止神色从容,他一袭绯红的官服,一步一步走到陛下面前,脊背挺直跪在地上,“陛下,微臣冤枉,微臣这两日身体不适,今日一下早朝便回府歇息,且二皇子幽禁于东宫,微臣已经数日不曾见过二皇子,微臣实在不知,二皇子为何要冤枉微臣,还请陛下替微臣做主。”

他一脸无辜,口口声声让陛下替他做主。

简直气煞太子。

哦,不,如今只能称他一声二皇子了。

方才二皇子只是怀疑裴止,如今他已经可以断定,就是裴止这厮背叛了他。

他怒不可遏看着裴止,厉声说道:“裴止你竟敢欺君,就是你,今日早朝之后,想方设法混入东宫,告诉孤父皇已经叫人拟好废太子的旨意,明日便会昭告天下。”

“事到如今,孤只剩一条路可走,那便是逼宫。”

“你生怕孤不肯这么做,还告诉孤,母后并非因病暴毙,而是被父皇亲手掐死,父皇还疑心孤并非他的血脉。”

他此话一出,文武百官皆是一脸震惊。

什么,什么?

皇后竟然是被陛下亲手掐死的?

二皇子并非陛下的血脉?

他们怎么不知道此事?

是他们太过孤陋寡闻了吗?

陛下瞬间勃然大怒,“你这个逆子,简直一派胡言,皇后分明是因病暴毙,为此朕痛心疾首许久,太医院有脉案为证,还有朕何时疑心过你的血脉,朕肯立你为太子,便足以说明一切。”

他心中大惊。

此乃皇室秘辛,当年知道这件事的人,全都被他灭口。

裴止如何得知?

这些混账话,究竟是谁告诉这个逆子的?

莫不是……当年还有漏网之鱼?

裴止眼底闪过一丝笑意,他得感谢二皇子,替他洗刷冤屈。

“陛下,此等子虚乌有的话,微臣听了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一派胡言,微臣只知陛下与皇后娘娘伉俪情深。”

说着他看向二皇子,“既然二皇子一口咬定微臣,那就请殿下拿出证据来,倘若微臣真去过东宫,参与逼宫一事,定有不少人见过微臣。”

“只要有人站出来指证微臣,微臣甘愿以死明志。”

二皇子刚想开口说话,突然他想到什么,唇瓣蠕动了几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除了他与裴止,参与逼宫的人已经死的一个不剩,他哪还有什么人证?

“二皇子怎么不说话了?难道就因为二皇子曾经想要拉拢微臣,微臣不肯结党营私,二皇子便要如此污蔑微臣吗?”

二皇子,“……”

还不肯结党营私?

结党营私的事,这些年他做的还少吗?

只是他为人谨慎,没有留下一点证据罢了。

是他有眼无珠,错信了裴止!

只是他实在想不明白,裴止为何要背叛他?

“陛下,微臣相信裴大人,裴大人为官清正,且素有廉洁之名,臣绝不相信裴大人会做出此等大逆不道之事。”

“微臣愿为裴大人担保,此事绝对与裴大人无关。”

“还有微臣也愿为裴大人担保!”

“……”

文武百官当中,有不少人站出来,替裴止作保。

陛下垂眸看向裴止,他无妻无子,亦无家族,可以说毫无牵挂。

正因如此。

他才会把裴止刑部尚书的位置上。

如裴止这样的人,死了连个送葬的人都没有,他为何要参与谋反?

是嫌自己死的太慢吗?

旋即他看向太子,面无表情说道:“把这个逆子带下去,朕再也不想看到他。”

然后他看着裴止说道:“裴爱卿快快请起,朕深知裴爱卿的为人,自然对裴爱卿深信不疑。”

“多谢陛下。”裴止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这才缓缓站起身来。

二皇子扭头看了陛下与裴止一眼,突然仰天大笑起来。

“哈哈哈……”曾经他也是这般信任裴止,可结果呢?

裴止眼都不眨,便背叛了他。

他,便是父皇的前车之鉴!

二皇子刚被带下去,朝云宫的人便来了。

“求陛下,快去看看戚妃娘娘吧!”

陛下挥手遣退文武百官,当即去了朝云宫。

踏出宫门的时候,裴止回眸看了一眼,他脸上噙着一抹若有似无的笑。

戚妃的脸,自然也是二皇子叫人毁的。

真是,辛苦二皇子了!

如果不是二皇子,他又岂会这般轻易将珠珠救出来。

朝云宫。

戚妃已经昏死过去。

陛下见到她第一眼,险些吐出来。

戚妃的脸还有脖颈一片血肉模糊,她的鼻子与嘴巴都变了形,头上一根头发都不剩,同样血淋淋的。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