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笔趣猫 > 其他 > 名侦探柯南之琴酒立志传 > 第1507章 撞到头了就全权代理

铃木园子解释,“你们看,吉野先生自己也说,他想东西有障碍,算术不灵光,本来得心应手的工作,现在变得不熟悉了。”

“所以,他现在可能真的不太清醒,所以他现在可能真的拎不清楚,分不出好坏轻重。”

“所以,他说的话,可能就是有问题的。”

“不是说不尊重他的意见,只是他这样的状况,尊重他的意见,真的好吗?”

“就像这次,他拒绝兰妈妈妃英理律师,一心想选择公司的法务。”

“但那些人显然比不过妃英理律师,他们收费是低,但打不赢官司,拿不到钱,收费低有什么用啊!”

“你们最重要的是,要从酒店那边拿到赔偿,不是吗!”

毛利兰点头,“吉野小姐,我觉得园子说的没错,您还是先联系我妈妈吧。”

“也好。”吉野千惠打电话给妃英理,向她说明状况。

妃英理很快赶了过来,去医院找吉野明夫的主治医生。

主治医生听说吉野明夫的状况,表示是脑部撞击的后遗症。

至于能不能好,暂时不知道。

妃英理思索,“医生,您能不能开个证明,证明吉野明夫现在由于受伤,脑袋暂时不清醒。”

“暂时不能进行工作,也暂时无法决定家庭事务。”

主治医生点头,“可以,不过只是暂时的。”

妃英理说道:“当然,我们都希望他可以康复出院,走上工作岗位,但目前来说,我们需要为最坏的状况考虑。”

“理解。”主治医生去开了证明。

随后妃英理带队去妃英理律师事务所,写了一份申请。

鉴于吉野明夫缺乏判断力,所以由妻子吉野千惠全权监护所有。

然后重新写了合同文件,由吉野千惠代吉野明夫签字。

吉野千惠疑惑,“这是?”

妃英理解释,“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您丈夫不能执行,就由您全权代理。”

“你们是合法夫妻,而给你丈夫的赔偿,正好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需要别人来签字了。”

“我明白了。”吉野千惠签了字。

不过只在申请上,妃英理没让签合同,因为必须先向裁判所申请,获得同意之后,才能签字。

这是流程,不能乱了。

否则以后万一要打官司,这就是漏洞。

虽然可以说谎,但没必要。

……

之后,吉野千惠按妃英理所说,继续去找吉野明夫公司的法务。

在申请没有获得同意之前,吉野千惠仍然要尊重吉野明夫的意见。

而公司热情接待了吉野千惠,还有跟着凑热闹的毛利兰与铃木园子。

听说事情以后,答应帮忙找法务过来聊天,约在下午。

吉野千惠三人去吃午餐,随后在公司与法务见面会谈。

谈了半个下午,法务那边表示有把握获胜,但不确定能够拿到多少钱,因为那要看吉野明夫的状态。

法务开价是正常的律师费,然后是总赔偿的百分之二。

三人把这消息带回给妃英理,妃英理帮忙算了一下,所谓的正常律师费,就是一个至少两人的律师小队,以每小时至少十万日元的标准收费。

一天工作八小时,一个月四十小时,就是三千万日元,加班另算。

起诉后两个月后开庭,就是先扔六千万日元。

不要相信,法务能够一下就胜利。

对方如果要等吉野明夫的康复情况,那就是六个月。

这期间,律师可以接别的案子,但仍然每个月会拿钱。

律师说每天花一个小时整理案子,那就要给一个小时的钱,少说也是三百万日元。

六个月,就是一千八百万日元。

而六个月以后对方再要求后裔证鉴定,那还能继续拖下去。

整个官司能够打三五年,就算最后打赢了,还要把总赔偿的百分之二给律师。

总的加起来,赔偿下来的钱,大部分会落到律师的口袋,最终到手的钱,绝对不会多。

所以,这合同不能这么签,要按官司来签。

就是整个官司打赢了,一次付多少。

官司打输了,又是多少。

如果按律师的流程办,那就完了。

……

吉野千惠明白了,表示回去会和丈夫好好解释。

妃英理劝道:“您还是不要解释了,让您丈夫好好休息吧。”

“也好,那我就跟他说,正在和法务谈。”

妃英理琢磨,“嗯,您就先拖着吧,就说那边在整理资料,看看怎么打这官司。”

“一周以后,如果您丈夫还是没有好转,那就说那边查过资料了,确定要看他的康复状况,然后才能决定怎么打官司。”

“也就是要等三个月,甚至更久,所以让他安心养病。”

吉野千惠点头,“好的,我知道了。”

……

周一。

吉野千惠去应付丈夫,妃英理去提交申请,随后就拿到了批文。

中午吉野千惠签了委托书,下午妃英理就杀去了酒店。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